【德外小学】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完成校车驾驶资格审批和办证工作
德阳外国语学校小学部认真学习德教办(2012)120号文件,贯彻川教函(2012)6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学校10月16日接到文件后,组织后勤管理人员学习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的规定,安排总务处落实此项工作。早晚接送学生的校车驾驶员(含租车驾驶员)准备齐资料,于2012年10月23日将相关材料送交德阳市交警2大队进行初审,出具“具备校车驾驶条件函”。学校安排专人到德阳市公安局车管所办理了“准予校车驾驶资格”证的手续。截止10月26日,德阳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已完成了19位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格审批和办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