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教办【2010】76号文件要求,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德阳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原有的校园内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1、车辆进出学校由警务室执勤人员统一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进入校内的车辆应服从门卫人员的管理,听从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3、教职工的车辆(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汽车)进校后,允许停放地点为西门停车场,并按区域提示分类有序停放;行政楼前车位仅供校级领导车辆和学校公务用车停放。
4、进入校园的送货车、施工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和停放,下列时间不得进入校园:
早上:7:30――8:30
中午:11:30――12:30、13:40――14:30
下午:17:30――18:20
晚上:21:00以后
5、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如遇师生行走,应主动减速或停车避让。
6、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调头、倒车时,须注意行人和车辆安全,不得损坏校内绿化和公共设施,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7、载物车辆驶出校门时,要主动出示物品的相关证明,接受门卫人员的核查,经允许后方可出门。
8、下列行为将予严惩:
①不在停车场停车和有序停车;
②不按规定在校园行车;在校园内学习驾驶、试车。
③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乱丢废物等。
凡违反上述规定,保安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学校领导进行处罚,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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